法律顾问业务
企业法律顾问,政府法律顾问,事业单位法律顾问,个人法律顾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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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法律顾问,政府法律顾问,事业单位法律顾问,个人法律顾问
企业法律顾问
政府法律顾问
事业单位法律顾问
个人法律顾问
一、常年法律顾问收费标准
1、担任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团组织常年法律顾问的,每年最低收费标准为5万元起;
2、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,由代理人与委托人协商收取常年法律顾问费用;
3、担任个人或家庭常年法律顾问的,由代理人与委托人协商收取常年法律顾问费用。
二、下列费用不在律师服务收费范围内,委托人应另行支付:
1、诉讼费、执行费、司法鉴定费、公证费、案件受理费、案件处理费;
2、办理案件发生的差旅费、过桥费、餐饮费、住宿费、翻译费、复印费、查询费、资料费;
3、专业机构咨询费、专家论证费、专业辅助人咨询费等。
本《服务收费标准》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。本律师事务所服务监督电话:010-65546647。北京市价格举报电话:12358。